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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专家服务基地和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专家服务基地和
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泽市专家服务基地和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支持重点镇加快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经各县区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议等程序,确定鄄城县中药材产业园等5家单位为市级专家服务基地、曹县万亩荷塘水产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8家单位为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现予以公布。
希望入选单位充分发挥基地引领高端专家与地方需求对接、支撑专家服务基层的重要平台载体作用,在结合当地需求深入开展各项服务活动的同时,有计划的重点联系一批当地急需紧缺的专家,建立长效稳定的合作机制,储备人才资源,发挥平台效应,推动建立基层柔性开发高端人才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长效机制,更好服务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附件:1.市级专家服务基地名单
2.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名单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菏泽市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