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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次办好”改革相关要求,我局按照“三级十七同”标准,全面梳理自有办事事项,编制了《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现予以公布。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实施动态调整。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zip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