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社保服务,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保卡应用的文件精神,市属企业离退休人员全面实施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是市属企业离休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的各项养老待遇。
二、自2020年3月起,对于已领取养老待遇且已办理社保卡的人员,统一由社保卡发放各项养老待遇。
三、社保卡发放待遇涉及人员较多。请广大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暂时不要注销原发放养老待遇账户,一旦社保卡发放出现异常,相关养老待遇将发放到原账户。
四、已持有社保卡且未激活金融功能的待遇领取人员,请持二代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手续。
五、目前尚未领取到社保卡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请联系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所查询领取社保卡。
六、目前社保卡遗失人员,请持二代身份证到相关银行网点补办社保卡。尚未办理社保卡的人员,请联系市人社局服务大厅社保卡办理窗口。补办和新办社保卡后,请及时进行卡号的变更。
七、领取待遇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无相关银行网点的,社保卡可跨行支取,每月前两笔取款业务免收手续费。
八、疫情期间,请电话联系办理相关业务,待疫情结束后再具体补办相关手续。
九、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服务大厅社保卡办理窗口电话:0530-5962690
市社保中心退休服务窗口电话:0530-533637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0530-12333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