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菏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菏人社〔2014〕44号)精神,2014年12月4日—6日,市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评审办公室对市、县区推荐的13家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进行了综合评审,共评选出9家菏泽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现予公布。为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创业者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带动更多的人实现创业就业,按照菏人社〔2014〕44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市级9家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每家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0万元,首期拨付60%,明年上半年复查合格的再拨付40%,对运行情况达不到市级标准的,明年的40%不再拨付。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经营场地租金减免以及基地和园区管理运行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所在县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希望曹县誉恒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等9家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件:菏泽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名单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
菏泽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名单
1、菏泽市牡丹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2、曹县誉恒创业示范园(曹县誉恒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3、曹县富洋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曹普工艺有限公司)
4、山东盛翔置业有限公司(创业园区)
5、巨野大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创业园区)
6、山东舜王城中药科技园有限公司(创业园区)
7、东明县刘墙绿色农业创业园(东明县天东瓜蔬专业合作社)
8、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菏泽高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菏泽壹模式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实训孵化基地)